解读:李铁一审近5个月为何还没判?真有可能翻供吗

北京时间8月20日,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审被判11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而备受关注的国足前主帅李铁却至今没判,却是为何呢?






李铁为何还没判?

今年3月28日,李铁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湖北省咸宁市一审开庭。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也就是说,李铁案的一审宣判理应在6月28日之前。就像中国足协前主席陈戌源,今年1月29日一审开庭,3月26日一审宣判,差3天就两个月了。

而李铁案一审开庭之后,已经将近五个月了,依然没有宣判,这是怎么回事呢?

法律还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由此可见,李铁案或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延长三个月之后,最晚可能将于9月28日之前一审宣判。当然以上仅仅是可能性,具体还要以官方宣布为准。






李铁有可能翻供吗?

有博主爆料称,李铁之所以迟迟没有宣判,是因为在里面翻供了。

在一审庭审中,李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那么他可以翻供吗?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不过翻供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首先,必须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证据才可以。其次,如果原有证据充分确实,那么即便翻供也能定罪。若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是恶意翻供,可能会承担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伪证罪。

所以理论上,李铁是可以翻供的,但需要想清楚后果。







李铁翻供,外界可能知道吗?

即便李铁翻供,但他毕竟在“里面”,外界有可能得知吗?

按照《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获取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擅自向媒体或社会公众披露。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不过,被告人家属有知情权,律师虽然不能向外界透露案卷材料和重要信息,但可以告知家属被害人翻供了,那不排除家属向外界透露的可能性。

当然,李铁翻供本身也可能是假消息,毕竟是一审开庭之前就有类似传闻。



足坛反腐已判9人!陈戌源无期最重 李铁等8人没判:杜兆才未开庭

2024年8月20日,官方宣布,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黄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辜建明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至此,足坛反腐已有9人被判刑!







足坛反腐狂飙继续,在今年掀起滔天巨浪。最具影响力的事件是今年3月,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中国足协副主席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中国足协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原中超公司总经理董铮被控受贿2200多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年;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刘磊受贿罪、行贿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就在昨天,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被控非法收受1200万余元,一审被判11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协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付翔获刑11年,并处罚金一百四十万。






而今天,中国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成都市足协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协执委会原成员辜建明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至此,足坛反腐已有9人被判刑,其余未判者还有8人,包括:

中国男足原主教练李铁、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杜兆才(未开庭)、中国足协原秘书长刘奕、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中超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中国足协技术部部长谭海、中国足协战略规划部部长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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